2025年1月,某市公安局开展涉黄上下游关联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在查处本地多家会所组织卖淫案件的同时,深挖为涉黄场所提供配套服务的上下游辅助人员。长期为多家休闲会所提供夜间专车接送服务的司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郑某系专职网约车司机,现年46周岁,无任何刑事、行政前科劣迹,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2024年3月起,郑某通过接单渠道,长期承接涉案多家休闲会所的夜间人员接送订单,主要负责夜间接送会所技师往返住所与工作场地,按单次行程结算车费,收费标准为市场统一客运价格,无任何溢价加价、无专属提成、无长期合作分红。侦查机关认定郑某长期为涉黄会所提供专属接送服务,明知会所存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仍持续提供交通协助,遂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研判本案核心争议难点:本案属于典型的“中性帮助行为”刑事化争议案件,单纯市场化客运接送劳务是否应当纳入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规制范畴,是本案辩护核心突破口。律师精准确定辩护策略:紧扣中性劳务行为无刑事违法性、无主观犯罪故意、无专属协助作用、无违法获利四大核心。
辩护词(节选):
辩护人认为,郑某仅提供大众化、市场化的客运接送服务,无任何专属绑定、无深度参与、无违法牟利,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应当酌定不起诉。
第一,郑某接送服务面向所有夜间出行人员,并非专门为涉案会所卖淫人员定向专属服务,属于普通公共客运劳务。第二,车费严格按照市场正常载客价格收取,单次结算、透明合规,未因服务涉黄场所获取高额溢价、提成、返利。第三,郑某不参与会所经营管理、不掌握涉黄交易规则、不参与客源招揽、不协助规避执法查处,对会所组织卖淫的运营体系、盈利模式、人员架构均不了解。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郑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对郑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本案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中“中性帮助行为”出罪的典型案例。协助组织卖淫罪,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指出,普通市场化服务行为,如载客运输、保洁、送餐等,只要不具有专属性和违法牟利性,且行为人缺乏对组织卖淫活动的主观明知,就不应被纳入刑事打击范围。这一裁判规则对于防止刑事追责范围过度扩张、保护正常市场服务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