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往往涉及多人共同作案,主犯与从犯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量刑轻重。在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飞全律师看来,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是此类案件辩护的核心战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共同犯罪中,组织者与执行者的责任区分往往成为量刑的关键变量。
赵飞全律师曾代理一起某船务公司涉嫌组织200人偷渡出海的重大案件。当事人刘某系公司运营经理,被侦查机关认定为主犯,建议量刑九年。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通过调取公司股权结构、决策记录及老板的微信指令,证明刘某仅负责船只调度和航线安排,偷渡人员的招募、费用收取、境外对接均由老板掌控。法院最终采纳了从犯辩护意见,认定组织人数为120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另一起林某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中,一审法院未充分考量林某受雇参与、获利微薄的事实,赵飞全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未遂人数剥离+从犯认定”的辩护思路,成功将刑期从五年减轻至三年。
作为北京十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之一,赵飞全律师强调,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从犯认定需要从职务层级、决策参与度、获利分配等多个维度进行精细化审查。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