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赵飞全:算法工程师出售外卖客户数据案,21条信息获相对不起诉

2026-09-23

一、引言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微罪高发”的态势。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互联网企业密集,数据合规问题日益突出。在众多专业从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的律师中,赵飞全律师凭借对电子数据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司法解释的深刻理解,成功办理了大量不起诉、无罪、缓刑案件,被誉为“北京十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之一。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实践,通过真实案例,深度剖析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与专业能力。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钟某(化名)系北京某科技公司算法工程师。其在工作中利用数据库查询权限,非法导出公司存储的外卖客户订单信息(包含姓名、手机号、住址),并通过境外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出售给境外买家,获利约4000元。公司内部巡查发现异常后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将钟某刑事拘留,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钟某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慕名委托了专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三、赵飞全律师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联系看守所安排会见,反复听取钟某关于其行为动机、获利情况、信息去向的陈述。经全面阅卷,赵律师发现本案涉案信息条数和违法所得金额均显著低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入罪升档标准,完全符合“情节轻微”的认定条件。

第一,精准量化信息条数与违法所得。经赵飞全律师逐条核对在案证据,钟某实际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1条,违法所得4020元,均显著低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升档标准(五千条或五千元以上)。涉案信息数量仅达入罪门槛,但距升档标准相差两个数量级,直接锁定“情节轻微”的定量基础。

第二,论证信息未进一步扩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赵飞全律师指出,钟某出售的信息虽有部分被境外买家获取,但在案证据显示该等信息未进一步扩散,无被害人报案,亦未引发次生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停留在“抽象危险”阶段,尚未转化为具体实害,社会危险性显著较低。

第三,全面梳理从宽情节。钟某到案后第一次笔录即全面供述,符合坦白情节;在取保候审期间,钟某主动找回USDT收款地址、提交链上转账记录,弥补了证据链条;主动赔偿公司4500元,超出实际获利金额,取得被害单位书面谅解;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再犯风险低。

第四,推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在审查起诉阶段,钟某在辩护律师在场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四、判决结果

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钟某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涉案信息条数仅21条、违法所得4020元,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钟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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