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精准把握立案标准——在校学生钟某获法定不起诉

2026-09-23

案号:(2026)X检刑不诉第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1月,钟某,XX省某高校大一学生,为满足精神消遣,通过微信从网友处获取了35部淫秽视频文件。钟某出于炫耀心理,将其中28部视频转发至一个包含13名好友的微信群聊中,供群成员观看。经公安机关远程勘验,该群聊中上述视频的实际被点击数约8000余次。2026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钟某刑事拘留,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钟某到案后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主动删除了全部淫秽视频并退出相关群聊。

二、辩护过程

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紧急委托了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赵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钟某,详细了解了其传播视频的数量、传播方式、群聊人数、点击量等关键细节。

辩护词核心节选:“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钟某的行为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依法应当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涉案视频数量未达到法定追诉标准。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传播淫秽视频文件40个以上,或实际被点击数2万次以上,或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且成员达30人以上,方可入罪。本案中,钟某实际传播淫秽视频28个,远未达到40个的追诉标准;实际被点击数8000余次,远未达到2万次的追诉标准;群聊成员13人,远未达到30人的追诉标准。上述三项指标均未达到法定入罪门槛。第二,钟某系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极浅,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已主动删除全部淫秽视频并退出相关群聊,消除社会危害。综上,依据《刑法》第十三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判决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钟某传播淫秽视频28个、实际被点击数8000余次,均未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法对钟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钟某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数量未达追诉标准”争取法定不起诉的案例。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中,传播淫秽物品罪(非牟利)的立案追诉标准为:传播淫秽视频文件40个以上,或音频文件200个以上,或图片、文章400件以上,或实际被点击数2万次以上,或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且成员达30人以上。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在本案中的成功辩护,关键在于精准把握立案标准,对未达标准的案件果断争取无罪化处理。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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