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5)HB检刑不诉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钟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起诉意见书认定:2025年6月,钟某在网络上看到“兼职办卡”广告后,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获利3000元。经查,上述银行卡流入资金共计180余万元,其中查实涉电信诈骗资金21万元。公安机关认为,钟某出售3张银行卡且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已构成帮信罪,依法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辩护过程
作为专业的帮信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深入研究2025年7月28日施行的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他发现,新意见对涉“两卡”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
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核心辩护观点如下:
辩护词摘要:
“第一,新标准要求‘数量+金额’双重达标。根据新意见第六条,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方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本案中,钟某出售3张银行卡,数量上刚达门槛;但流入资金180余万元中,查实涉诈资金仅21万元。应先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是否达到相关犯罪认定标准,不能仅凭总流水定罪。
第二,上游犯罪尚未查实。涉案资金涉及多个账户流转,公安机关仅查实21万元涉诈,其余160余万元来源不明,无法证明系犯罪所得。根据新意见第六条,认定帮信罪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是否达到相关犯罪认定标准。
第三,钟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000元,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三、判决结果
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资金全部系犯罪所得,不符合新意见规定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依法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的帮信罪律师利用2025年新意见实现无罪辩护的典型案例。新标准将涉本人银行卡的入罪门槛从“流水30万”调整为“3张卡+流水30万”且需查证上游犯罪金额,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这一变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帮信罪,专业的帮信罪律师的价值在本案中得到充分彰显。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