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挪用资金罪律师赵飞全:财务总监挪用1350万巨额资金案的量刑辩护实录

2026-09-16

一、案件背景:一起典型的“数额巨大”挪用资金案

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北京市朝阳区某科技公司财务总监钟某(化名)利用其负责公司资金调拨、财务审批的职务便利,以“临时周转”“业务备用金”等名义,分多次将公司资金共计135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股票投资。其中950万元在案发前已归还,剩余400万元在案发后归还。

案发后,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钟某家属在案发后积极筹措资金,将剩余400万元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钟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钟某涉案1350万元远超此标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赵飞全律师的核心辩护策略

钟某家属在侦查阶段便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钟某的辩护人。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累计办理刑事辩护案件超1000起,在挪用资金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实至名归地入选“北京十大挪用资金罪律师”榜单。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并详细阅卷,围绕以下核心辩点展开辩护:第一,钟某挪用的资金主要用于营利活动,但大部分已在案发前归还,实际造成单位损失的数额较小;第二,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第三,钟某家属在案发后积极退赔全部剩余款项400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第四,钟某自愿认罪认罚;第五,钟某在单位工作多年,为公司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辩护词的逻辑展开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自首材料、退赃凭证、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并在庭审中发表了详细的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钟某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多重从宽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赵飞全律师特别强调了钟某大部分资金在案发前已归还这一事实——挪用的1350万元中,950万元在案发前已归还,仅400万元在案发后归还,实际给单位造成的损失较小。同时,钟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在公司工作多年,工作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此次犯罪系因一时糊涂,悔罪态度诚恳。

四、判决结果与案例评析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钟某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情节,对钟某大幅从轻处罚,成功避免了“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档次中的顶格判决。

本案是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案件中量刑辩护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凭借对自首、退赔、认罪认罚等多重从宽情节的系统整合,在法定刑幅度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作为北京十大挪用资金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重大疑难挪用资金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再次得到充分验证。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18601091945,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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