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设赌场罪的司法实践中,实体棋牌室是最常见的涉案场景之一。然而,并非所有在棋牌室工作的人员都构成犯罪——是否具有“主观明知”,是罪与非罪的核心分界线。作为北京十大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一起棋牌室服务员被控开设赌场共犯的案件中,以精湛的证据审查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充分展现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刘某,系某棋牌室普通服务员。2024年期间,刘某按照老板安排,负责为客人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等基础服务工作。后该棋牌室被查获存在聚众赌博行为,老板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刘某也被作为共犯提起公诉。刘某坚称自己只是普通服务员,对赌博活动并不知情。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刘某是否“明知”棋牌室内存在赌博活动而提供帮助。赵律师全面梳理了刘某的工作内容、与老板的沟通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等证据,发现刘某仅从事基础服务工作,工资为固定月薪,与赌博活动无关,且其多次向老板询问棋牌室情况,均被告知“正常经营”。
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意见:刘某不具有“主观明知”,其作为普通服务员仅按老板安排从事端茶倒水等基础工作;刘某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有理由相信棋牌室从事的是合法活动;刘某的行为系正常履职,领取固定工资报酬,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利益。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关于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证据无法证明刘某主观上明知棋牌室内存在赌博活动,其行为系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最终依法判决刘某无罪。
案例评析。 无罪判决是刑事辩护的最高成就。本案中,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区分“主犯行为”与“普通员工履职行为”的界限,以客观证据有力驳斥了“主观明知”的指控。作为北京十大开设赌场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处理涉共同犯罪案件时展现出的严谨证据思维和精湛辩护技巧,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