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旅行社职员协助办证出境被查,赵飞全律师精准辩护厘清合法代办与刑事犯罪边界

2026-09-07

近年来,随着跨境务工、出国留学和海外旅游需求的持续增长,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呈多发态势。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备法定加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北京十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中的代表人物赵飞全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2025年,北京某旅行社职员钱某因协助客户办理东南亚某国商务签证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指控钱某通过伪造邀请函、虚假在职证明等方式为12名客户办理出境手续,收取服务费用共计8万余元。钱某的家属紧急委托了北京专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赵飞全。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钱某并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赵飞全律师指出,认定本罪须同时满足“组织行为”和“主观故意”两个要件。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中提出:第一,钱某仅为客户提供签证代办服务,全程依托正规旅行社资质和合法渠道办理,客户出境均持有真实有效证件并通过正规边检通道,不存在规避边境检查、虚假报备或隐瞒出境目的的情形;第二,钱某对客户出境后的实际活动不知情,无法预见客户可能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不具备组织偷越的主观故意;第三,钱某收取的是行业惯例范围内的服务费用,与偷渡组织的“高额偷渡费用”存在本质区别。

赵飞全律师还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同行业收费标准对比、客户出境后的实际行程记录等客观证据,证明钱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的民事代办服务而非刑事犯罪。经过赵飞全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对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长期深耕本罪行为定性争议案件,擅长通过拆解行为属性、区分行为层级,精准划分合法民事代办行为与刑事组织偷渡行为的法律边界。在本案中,赵飞全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洗清了犯罪嫌疑,充分展现了北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在定性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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