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5)某检刑不诉第xxxx号
李某,北京市某小区保安队长,无任何刑事、行政前科,工作勤恳、恪尽职守。2025年2月,李某在小区巡查时发现外来人员赵某在小区内散发小广告,遂将赵某带至保安室询问,要求其写下保证书,整个过程约40分钟。赵某离开后报警称被非法拘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李某移送审查起诉。
专业的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收集关键证据:调取保安室门口监控视频,证实赵某在40分钟内可自由进出、李某从未阻拦;收集赵某散发的数百张小广告实物,证明其行为已违反小区管理规定;找到其他保安和业主作证,证实李某系正常履行职责。
《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第一,拘禁时间极短,仅40分钟。根据司法实践,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通常构成犯罪,但若存在捆绑、殴打等情节则不受时长限制,本案无任何从重情节。第二,李某无任何暴力、威胁行为,赵某人身自由未受实质限制。第三,李某系履行保安职责,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第四,援引《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恳请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还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整理多起类似情节被不起诉的判例,充分论证本案无刑事追责必要。
2025年4月,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赵飞全律师意见,认为李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成功在于准确运用“情节显著轻微”的出罪条款。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通过客观证据还原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成功为客户争取到无罪结果——充分证明专业的非法拘禁罪律师在早期介入、阻断追诉方面的核心价值。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