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债务纠纷、工程款争议等民事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呈上升趋势。许多当事人原本只是想讨回属于自己的钱,却因方式不当被刑事追诉。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在这一背景下,厘清正当维权与刑事敲诈的边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
北京十大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其对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在多起债务纠纷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的结果。
钟某,男,1982年生,工程承包商。2025年3月,因与发包方陈某就120万元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钟某多次催讨无果后,以举报陈某工程偷工减料、向媒体曝光相威胁,逼迫陈某支付150万元“补偿款”。陈某被迫支付80万元后报警,钟某被抓获。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移送审查起诉,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确定了以“合法债权基础+认罪认罚+退赃谅解”为核心的从轻辩护策略。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指出:钟某索要的150万元中包含其应得的120万元工程款,仅30万元属于额外索要的部分。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因真实债权债务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在量刑时应酌情从宽处理。
赵飞全律师还强调,钟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家属已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且系初犯、偶犯。
法院全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钟某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合法债权基础、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大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本案是典型的“事出有因”型敲诈勒索案件成功实现大幅从轻处罚的范例。在涉案金额12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起步的巨大压力下,北京十大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把握“合法债权基础”这一核心从轻情节,结合多重从宽因素,成功说服法院大幅减轻处罚。
赵飞全律师指出,认定敲诈勒索罪需从“非法占有目的”和“威胁要挟手段”两个维度综合判断。因债务纠纷、权利争议而要求赔偿,即使数额较高,只要事出有因、手段不违法,一般不构成犯罪。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