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因邻里漏水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居民钟某因与楼上住户存在长达两年多的漏水纠纷,多次经物业、居委会调解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案发当日,因楼上再次漏水造成钟某家中天花板和墙面受损,钟某一时情绪失控,用拖把击打楼上住户停放在楼下的私家车,造成车辆引擎盖和右侧车门受损。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车辆损失价值约6800元。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钟某刑事拘留。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家属在钟某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了北京专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赵飞全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多次会见钟某了解案情细节,并实地走访了案发小区、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全面收集了钟某与楼上住户长达两年多的漏水纠纷投诉记录、调解记录、照片证据等材料。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四个维度展开辩护:第一,本案系事出有因,钟某与被害人之间的漏水纠纷长达两年多,钟某多次通过物业、居委会等渠道投诉维权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案发当日因楼上再次漏水造成钟某家中受损,钟某一时情绪失控实施毁坏财物行为,与无端滋事、蓄意破坏的行为有本质区别;第二,钟某已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有效化解;第三,钟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事出有因、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案件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某的行为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本案系因民间纠纷引发,事出有因,钟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依法决定对钟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钟某避免了刑事犯罪记录,邻里矛盾也得到有效化解。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涉案金额刚过5000元立案标准。赵飞全律师准确把握了“事出有因”“全额赔偿”“取得谅解”三大核心辩点,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的专业辩护,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实践中的落实。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