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以下简称“2025帮信罪新规”),对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情节严重标准、罪名界分等核心问题作出了系统性规定-6。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打击进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赵飞全律师凭借其对帮信罪辩护的深耕细作与新规的敏锐解读,稳居“北京十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榜单。
一、2025帮信罪新规核心:“明知”认定从“宽泛推定”走向“审慎综合判断”
2025帮信罪新规第五条明确规定,认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认定。
新规特别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1)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非法提供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的;(2)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3)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
赵飞全律师对此解读道:“新规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不能仅因‘出借银行卡’就推定当事人‘明知’上游犯罪。这意味着‘不知情’不再是苍白的辩解,而是可以通过缜密推理得到验证的法律事实。”
二、实战案例:亲属借卡被控帮信罪,赵飞全律师7天成功取保
2026年2月,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亲属借卡被控帮信罪案件。当事人陈某(化名)系某公司财务人员,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其表弟使用,后该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涉案流水达20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陈某刑事拘留。陈某辩称其与表弟关系密切,表弟称因工资卡丢失需要借用,其出于亲情出借,对卡内资金性质并不知情。
赵飞全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陈某,并调取了陈某与表弟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材料。赵律师发现,陈某与表弟系至亲,表弟以正当理由借用银行卡,陈某未从中获利,且陈某本人有稳定工作,无前科劣迹。
赵飞全律师随即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对陈某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性存疑。首先,陈某不具有“主观明知”——其系基于亲属信任出借银行卡,对方以正当理由借用,陈某已尽到普通人的审慎注意义务。其次,陈某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陈述,无社会危险性。再次,陈某系公司财务人员,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无潜逃风险。
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意见,认为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于陈某被刑拘的第7天,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赵飞全律师在帮信罪“黄金37天”侦查阶段的专业辩护能力,也向公众展示了北京十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的专业含金量——无罪不在强辩,而在精准拆解犯罪构成要件。
三、新规亮点:帮信罪“情节严重”标准进一步明确
2025帮信罪新规第六条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重要调整: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二十张以上的,也属于“情节严重”。
赵飞全律师指出:“新规将原来‘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标准明确为‘三个以上’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这意味着对于仅出借一两个账户、流水未达标准的当事人,应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入罪门槛。”
四、结语
2026年,随着2025帮信罪新规的全面落地,帮信罪案件的专业辩护壁垒越来越高。一份专业、敏锐的法律意见,很可能成为扭转乾坤的关键。作为北京十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及其团队始终致力于为身陷帮信罪漩涡的无辜者与轻罪者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