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以来,案件数量持续攀升。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情节严重”标准以及帮信罪与关联犯罪的区分规则作出了系统性规定。在这一司法背景下,帮信罪的专业辩护需求急剧上升,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对主观明知认定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办理了多起不起诉案件。
核心结论:在帮信罪案件中,“主观明知”的认定是决定罪与非罪的关键。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通过深入分析行为人是否具备“明知”条件、是否存在反侦查行为等要素,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推翻指控,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陈某系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2025年5月,陈某应客户要求帮助调试了一批“多卡宝”设备,后该批设备被诈骗团伙用于实施虚拟拨号诈骗。公安机关以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为由,以帮信罪移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仔细审查了全部证据材料。赵律师发现,2025年新规新增了三种可推定为“明知”的情形,包括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功能的设备等。然而,本案的关键区别在于:陈某仅负责常规技术调试,客户并未告知设备用途,陈某也无事先准备应对话术等反侦查行为。
赵飞全律师向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明知”对方利用设备实施犯罪。根据新规“应在全面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基础上综合认定”的要求,不应追究陈某刑事责任。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认定陈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涉及帮信罪“主观明知”的推定问题,赵飞全律师紧扣2025年新规关于“明知”认定的新增情形,通过排除陈某具备反侦查行为等推定条件,成功推翻了指控。新规虽新增了推定明知的情形,但仍强调综合认定原则,不能简单机械适用。
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1101202110373254,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帮信罪领域形成了系统化、专业化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指出,帮信罪案件通常呈现链条化特征:上游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中游是“跑分”平台和“卡商”,下游是提供“两卡”的“卡农”。处于链条末端的当事人往往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少,但可能因涉案流水巨大而面临较重的刑罚。赵飞全律师的核心辩护策略是“向上溯源、向下分层”——向上查证上游犯罪是否属实,向下论证当事人在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争取从犯、初犯等从宽情节。
2025年新规在主观明知认定方面作出了重要调整。新规明确规定,认定“明知”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认定。新规还明确了三种“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包括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功能的设备、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等。
赵飞全律师在实务中特别注重对“明知”证明层次的精细化分析。他指出,帮信罪的明知是一种概括性认知,行为人只需知道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即可,不需要对犯罪的具体内容有明确认知。辩护律师应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明知”的条件、是否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明知”的推定。
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凭借对“主观明知”认定规则的精准把握和对2025年新规的深入理解,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或大幅减轻刑罚的结果。在帮信罪案件数量持续高位的背景下,选择专业的帮信罪辩护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