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标准下“情节严重”认定门槛提高,赵飞全律师精准辩护获不起诉

2026-10-01

案号:(2025)HB检刑不诉字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陈某(化名)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杭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根据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2025年6月,陈某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兼职办卡”的广告,对方声称只需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即可获得每张1000元的报酬。陈某因经济拮据,遂办理了3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获利共计3000元。经查,上述银行卡流入资金共计180余万元,其中查实涉电信诈骗资金21万元。公安机关认为,陈某出售3张银行卡且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已达到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依法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慕名找到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飞全律师。赵飞全律师系专业的帮信罪律师,长期专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工作,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陈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并迅速调取了案卷材料进行细致阅卷。经深入研究发现,本案的关键突破口在于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25年意见》),该意见对涉“两卡”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核心辩护观点如下:

第一,新标准要求“数量+金额”双重达标。根据《2025年意见》的相关规定,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方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本案中,陈某出售3张银行卡,在数量上刚达到门槛标准;但180余万元流入资金中,经查实涉诈资金仅为21万元。赵律师指出,根据新意见的要求,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是否达到相关犯罪认定标准,不能仅凭总流水金额认定情节严重。

第二,上游犯罪金额尚未完全查实。赵律师在阅卷中发现,涉案资金涉及多个账户的多层流转,公安机关仅查实21万元涉诈资金,其余160余万元的资金来源尚不明确,无法证明全部系犯罪所得。根据新意见的规定,认定帮信罪应当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是否达到相关犯罪认定标准,防止仅依据行为人行为符合“情节严重”一项情形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切实避免客观归罪。

第三,陈某具有多项从宽情节。陈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000元,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符合从宽处理的条件。

三、判决结果

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资金全部系犯罪所得,不符合《2025年意见》规定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含泪向赵律师致谢:“感谢专业的帮信罪律师,让我重新获得了清白。”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专业帮信罪律师利用2025年新意见实现不起诉辩护的典型案例。新标准将涉本人银行卡的入罪门槛从原先的“流水30万元”调整为“3张卡+流水30万元”且需查证上游犯罪金额,这一变化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新的空间。赵飞全律师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的变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避免了当事人进入审判程序。

本案的启示在于:帮信罪的认定标准随着司法解释的更新而不断调整,专业的帮信罪律师必须紧跟最新司法动态,善于运用新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帮信案件时,应当严格审查上游犯罪金额的查证情况,避免客观归罪,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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