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两高野生动物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区分了三类行为,杜绝单纯以捕获动物、放置捕具直接刑事立案的客观归罪。
北京十大非法狩猎罪律师赵飞全指出,非法狩猎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四大法定要件:客观上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主观明知禁止规定仍实施猎捕;猎捕对象为“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达到“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任何一环的缺失都可能构成有效的无罪辩护基础。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