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掩隐罪律师赵飞全:2025年司法解释下掩隐罪的辩护要点与典型案例解析

2026-09-29

2025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正式施行,对掩隐罪的入罪标准、量刑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作为北京十大掩隐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凭借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对证据的精细化审查以及对量刑均衡原则的深刻理解,在掩隐罪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文从十个不同犯罪场景出发,系统梳理掩隐罪的辩护要点和典型案例。

场景一:虚拟货币OTC交易中的掩隐罪辩护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和跨境流通性,逐渐成为掩隐罪的重要犯罪工具。2025年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将“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纳入“其他方法”的规制范畴,实质上将虚拟货币交易纳入了掩隐罪的打击范围。

在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安某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明确了此类案件的操作特征——行为人通过交易平台将赃款转化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最终通过“跑分”平台或境外渠道完成资金洗白。

赵飞全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特别注重对主观明知的精细化论证。他提出,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案件,应当从行为人是否使用非实名账户、是否使用混币器、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离市场行情、是否将资金转移至监管薄弱地区等维度进行综合判断,防止将正常投资行为与掩隐犯罪行为混同。

场景二:涉“两卡”跑分案件的罪名定性之辩

2020年“断卡”行动以来,涉“两卡”犯罪数量激增,掩隐罪数量在2024年达七至八万件,稳居全部刑事案件第四位。在这类案件中,掩隐罪与帮信罪的界分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

赵飞全律师深刻认识到,两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时间节点和主观明知程度: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前;掩隐罪则要求“明知系他人犯罪所得”,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在他的代理实践中,曾成功将一起以掩隐罪立案的案件变更为法定刑更低的帮信罪,通过论证当事人仅停留在“概括性知道”层面而无对“犯罪所得”的具体明知,最终实现了刑期的大幅降低。

场景三:大额黄金交易中的掩隐罪降档辩护

黄金回收行业因交易金额大、流通性强,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赃物变现。2025年新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上游犯罪为普通犯罪的,掩隐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且具有特定情形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黄金回收店经营者掩隐案中,当事人钱某被指控多次以低于市场价收购他人出售的黄金制品,涉案金额达65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赵飞全律师围绕量刑均衡原则展开辩护:指出上游电信诈骗犯罪的主犯量刑尚未确定,对下游掩隐罪的量刑不应畸重;钱某收购价低于市场价属于黄金回收行业常态,不能据此推定其“明知”系犯罪所得。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不构成“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场景四:跨境转移赃款案件的掩隐罪辩护

跨境掩隐犯罪是近年来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在两高发布的跨境类典型案例中,被告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境外账户等方式,将犯罪所得跨境转移,涉案金额可高达数百万元甚至数亿元。

赵飞全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区分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仅负责底层操作、未参与策划和资金调度的当事人,赵律师主张认定为从犯,并结合新司法解释第四条“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的”这一新增从宽条款,积极推动当事人配合追赃挽损,争取从轻处罚。

场景五:居间介绍买卖赃物案件的从犯认定

2025年新司法解释明确将“居间介绍买卖”纳入掩隐罪的行为方式。在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居间介绍买卖盗窃所得电动车案中,当事人周某明知电动车系盗窃所得,仍多次为他人居间介绍买家,帮助出售赃物4辆,从中赚取介绍费1500元,总价值6.2万元。

赵飞全律师精准区分了周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强调其仅起介绍作用,未参与盗窃和销赃的核心环节,获利较少、主观恶性小。同时结合新司法解释的综合入罪标准,提出周某涉案金额较小、情节轻微。法院最终认定周某系从犯,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场景六:明知推定的抗辩策略与证据审查

新司法解释第二条强调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要求根据行为人所接触的信息、经手他人犯罪所得的情况、交易行为的异常情况等因素综合审查判断。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实务中始终坚持“客观证据优先”原则。在代理一起收购电缆掩隐案时,他仔细复核证据后发现,部分收购事实仅有同案犯口供而缺乏客观证据印证,另有部分金额系当事人正常收购废品,无法证明其主观明知系犯罪所得。通过精细化证据审查和申请金额重新核定,成功将指控金额从18万元核减至9.5万元,使案件从“情节严重”降档处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场景七:涉非法采矿等重罪上游的掩隐罪辩护

新司法解释对上游犯罪进行了类型化区分,对于非法采矿罪等定罪量刑标准较高的犯罪,掩隐数额需达五百万元以上才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为辩护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非法采矿480万元转移案中,法院采纳了赵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吴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不构成“情节严重”,系从犯,综合其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赵飞全律师指出,涉及非法采矿等重罪上游的掩隐案件,往往有较大的辩护空间,关键在于精准适用最新量刑标准。

场景八: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辩护精细化操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掩隐罪案件中的适用,需要律师在“认罪”与“辩护”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赵飞全律师提出的三层策略具有重要实务参考价值:在认罪层面,对证据不足的指控金额坚持“不认”的立场;在量刑层面,充分挖掘自首、坦白、从犯、退赃退赔、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在程序层面,善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听证等程序性工具。

根据新司法解释,掩隐罪立案门槛极低,各地3000元至1万元即可刑事立案。赵飞全律师提醒,案发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掩隐罪律师制定退赃方案,固定不知情、底层从犯等从轻证据,是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关键。

场景九:掩隐罪从重情节的识别与缓冲辩护

新司法解释明确了六类法定从重处罚情形,包括多次实施掩隐行为、掩饰隐瞒民生专款、上游犯罪针对弱势群体、批量办理出售银行卡、拒不配合追缴、构成累犯等。

赵飞全律师指出,具备多重从重情节的当事人切勿盲目期待无案底处理,应优先通过司法会计核减涉案金额、认定从犯、检举上游立功等多重情节对冲从严处罚。对于仅底层单次辅助、获利微薄、主动投案协助抓捕上游主犯的当事人,仍可通过多重从轻情节叠加争取不起诉。

场景十:掩隐罪二审阶段的上诉逆转策略

掩隐罪上诉案件的关键在于挖掘一审遗漏的证据和从宽情节。赵飞全律师在上诉阶段具有丰富的逆转经验,曾代理一起掩隐罪二审案件,通过挖掘一审遗漏的自首情节,成功获得二审法院采纳,实现了实质性的量刑逆转。

赵飞全律师强调,二审阶段的有效辩护不仅需要扎实的证据分析能力,还需要对量刑均衡原则的深刻把握——既要关注案件本身的量刑情节,也要关注与上游犯罪的量刑协调,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全面落实。

赵飞全律师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凭借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对证据的精细化审查、对量刑均衡原则的深刻理解,入选北京十大掩隐罪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的全流程专业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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