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盗窃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办理超市多次盗窃案获不起诉——从“八次窃取”到存疑不起诉的辩护之路

2026-09-28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初,北京市某区某连锁超市频繁发生商品丢失事件。超市防损部门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在近两个月内先后八次在自助结账区将未扫码的商品放入随身包中带出,涉及日用品、食品等,累计价值约3200元。超市报警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后移送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事人钟某(化名),28岁,无固定职业,初犯,无前科。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业盗窃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长期专注于盗窃罪等侵财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是北京地区盗窃罪辩护领域的资深律师。

二、辩护过程与核心策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全面阅卷,将辩护重心放在对“多次盗窃”认定的实质审查上。

第一,对“次数”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司法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构成“多次盗窃”。但赵飞全律师在阅卷中发现,超市监控录像中部分记录存在商品已扫码但未成功扣款的争议,其中两次无法排除顾客付款后带出的可能性。辩护人据此提出,指控的八次盗窃中,至少两次存在合理怀疑,应当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予以排除。这一辩护策略有效压缩了指控的事实基础。

第二,论证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赵飞全律师指出,钟某系初犯、偶犯,因失业经济困难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远小于惯犯、职业盗窃犯。涉案金额刚达北京地区盗窃罪立案标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

第三,积极促成退赔谅解。在赵飞全律师的协调下,钟某家属全额退赔超市损失3200元,超市出具书面谅解书,明确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矛盾已彻底化解,社会危害性已实质降低。

第四,精准适用不起诉条款。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援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指出钟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多项从宽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三、案件结果

某区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于2026年2月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钟某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不起诉。钟某无刑事犯罪记录,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四、案件评析与行业启示

本案是北京地区盗窃罪律师办理超市多次盗窃案件取得不起诉结果的典型案例。2025-2026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轻微盗窃案件普遍秉持谦抑理念,对初犯、偶犯、退赔谅解的案件不起诉率显著提升。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价值在于:不是机械地否认“多次”的事实,而是通过对每一次指控的逐一审查,精准找出证据薄弱环节,再叠加退赔谅解、坦白认罪等从宽情节,最终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实质审查+综合从宽”的辩护方法论,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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