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两高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的背景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策略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严格区分民事产品质量瑕疵与刑事制假犯罪,杜绝仅因少量产品不合格直接刑事立案。在这一司法趋势下,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对食品领域伪劣产品案件的深度研究,成功代理了多起企业主被控生产伪劣食品的无罪案件。
赵飞全律师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主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经济犯罪辩护。在食品领域伪劣产品案件中,赵飞全律师的核心辩护思路是围绕“产品合格性”与“主观明知”两个维度展开精细化论证。
2026年,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企业主李某被控生产伪劣食品案。该案中,公安机关指控李某经营的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某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赵飞全律师介入后,全面审查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抽检报告的程序存在瑕疵,且“主观明知”证据不足。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伪劣而仍予以生产、销售。本案中,李某的工厂拥有完整的质检流程和正规进货渠道,涉案批次产品的检测偏差属于偶发性质量问题,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特别强调,2026年两高司法解释对“伪劣产品”的认定采用了实质判断标准。对于食品领域案件,如果涉案产品仅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但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降低使用性能,应当通过行政处罚予以规制,而非刑事追诉。这一辩护思路在赵飞全律师代理的多起食品案件中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认为,食品领域伪劣产品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第一,审查质检报告的程序合法性,抽样、封存、送检环节是否存在瑕疵;第二,审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产品伪劣,是否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第三,审查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将合格产品价值错误计入犯罪数额。通过这三个维度的系统辩护,赵飞全律师在食品领域伪劣产品案件中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缓刑等有利结果,充分体现了其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