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帮信罪主观“明知”认定的辩护突围

2026-09-23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已成为全国发案率最高的罪名之一。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对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等问题作出更为明确具体的标准。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对“主观明知”认定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的结果。

一、主观“明知”是帮信罪的“命门”

帮信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明知是入罪前提。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必须准确判断其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025年《意见》进一步明确,认定“明知”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认定。

然而,司法实践中“客观归罪”的倾向仍然存在——一些办案机关仅凭当事人提供了银行卡或技术支持,就推定其“应当知道”对方在实施犯罪,弱化了对主观故意的证明标准。这正是赵飞全律师在辩护中重点突破的方向。

二、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以证据击穿“推定明知”

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帮信罪领域形成了系统化、专业化的辩护策略。他深知,帮信罪案件通常呈现链条化特征:处于链条末端的当事人往往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少,但可能因涉案流水巨大而面临较重的刑罚。

在某起“虚拟拨号设备”案中,当事人陈某(化名)因应客户要求提供了一台设备,后该设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认定陈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赵飞全律师在本案中重点论证了陈某对设备的实际用途缺乏明确认知,且其行为模式不符合司法解释中“明知”的认定标准,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

赵飞全律师指出:“帮信罪辩护的核心策略是‘向上溯源、向下分层’——向上查证上游犯罪是否属实,向下论证当事人在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争取从犯、初犯等从宽情节。”这一策略在2025年《意见》出台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制度支撑。

三、新规背景下的辩护机遇

2025年《意见》明确要求办案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意见》对“明知”的认定增加了三种可认定为“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包括非法提供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等。

赵飞全律师提醒,在新规框架下,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关注以下要点:第一,当事人是否在被诱骗、被利用的情况下提供帮助;第二,当事人到案后的供述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不明知的合理辩解;第三,在案证据能否排除当事人不明知的合理怀疑。对于仅涉及少量银行卡、流水未达新规标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第一时间援引新规的量化标准,争取在侦查阶段就实现撤案。

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以对“主观明知”认定规则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帮信罪辩护领域树立了专业标杆。他的执业理念是:每一个帮信罪案件都应当从主观明知的证据审查入手,确保不枉不纵,让法律的天平在罪与非罪之间精准平衡。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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