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钟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指控,钟某在某健康养生会所内,以推销“量子保健仪”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案发时,涉案人数达300余人,涉案金额初步认定超过500万元。钟某家属在钟某被羁押后委托北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钟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通过细致阅卷和多方调查,赵律师发现本案的证据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首先,指控传销的核心证据——会员证言,大多为传来证据,且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矛盾。部分会员表示是自愿购买产品,并未被要求拉人头发展下线。其次,关于涉案金额和层级的电子数据,因公安机关提取程序不规范,导致数据完整性受损,无法准确还原组织架构。最重要的是,赵飞全律师发现该会所确实有真实的“量子保健仪”产品在售,且产品价格虽然偏高,但并未完全脱离市场价值,说明钟某的主观目的是销售产品,而非通过“拉人头”敛财。
赵飞全律师围绕证据链薄弱环节,精心撰写并提交了辩护意见。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尊敬的检察官:辩护人认为,本案认定钟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一,本案缺乏真实的传销组织架构图,无法证明存在刑法规定的三级以上层级关系。第二,被告人销售的是真实存在的产品,且会员多为自愿消费,不符合传销'无实物交易'或'道具商品'的特征。第三,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恳请贵院依法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赵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并申请当面听取,逐一回应检察机关对层级关系和计酬依据的质疑。
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北京专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某的行为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证据不足,依法对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是北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攻击证据链薄弱环节,成功实现不起诉的典型案例。在传销案件中,很多案件披着“产品销售”的外衣,专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紧扣“真实交易”和“证据合法性”两个关键点,成功推翻了控方的指控。本案提示: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关注电子数据的提取程序是否合法、言词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涉案产品是否具有真实市场价值等核心问题,这些往往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