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中,犯罪未遂是重要的法定从宽情节。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在郑某销售伪劣电线电缆案中,精准把握“犯罪未遂”这一关键辩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回顾:郑某系某建材商店经营者,2025年期间从外地购进一批低价电线电缆用于销售,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该批货物尚未实际售出即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货值金额约18万元。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对郑某刑事拘留,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涉案产品尚未实际销售,属于犯罪未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指出:涉案不合格产品尚未实际售出即被查获,未流入市场造成危害,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郑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家属已将涉案产品全部销毁;郑某系初犯,有稳定家庭和正当职业,具备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例启示: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犯罪未遂是核心从宽突破口。赵飞全律师精通本罪既遂、未遂、预备完整犯罪形态认定规则,善于通过论证未遂情节,弱化产品社会危害性,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结果。2026年各地法院对库存未遂案件普遍放宽缓刑适用标准,专业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递进式推进未遂辩护方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保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