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司法实践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呈现出“数额与情节并重、纠纷起因优先、和解谅解从宽”的鲜明趋势。在北京地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形。在这一司法背景下,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对金额临界案件的精准把握,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最佳结果。
赵飞全律师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深耕北京及全国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尤其擅长邻里纠纷类、金额临界、和解不起诉辩护。
案情回顾
2026年3月,北京市某区某小区居民钟某(女,38岁,化名)因与楼下住户陈某长期存在空调外机噪音、阳台堆放杂物等矛盾,多次协商未果。2026年1月12日晚,钟某再次因噪音问题情绪失控,下楼后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陈某停放在单元楼门口的白色轿车车身多处刮花、后视镜掰断。经鉴定机构定损,车辆损失5280元,刚好超过5000元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钟某面临刑事案底、工作影响等严重后果。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
赵飞全律师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钟某,同步阅卷审查鉴定意见、监控录像等材料,并积极联系被害人开展和解谈判。赵飞全律师重点从起因过错、金额临界、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社会关系修复七大维度论证不起诉必要性。
赵飞全律师指出,本案系民间邻里纠纷激化引发,金额刚达立案标准,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钟某系初犯偶犯,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彻底,社会危害性极低,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相对不起诉条件。在和解谈判环节,赵飞全律师多次与被害人陈某沟通,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陈某出具了书面谅解书,为不起诉奠定了关键基础。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钟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钟某彻底不留案底,保住了工作与征信。
律师点评
赵飞全律师指出,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虽然金额可能达到立案标准,但只要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检察机关完全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作为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精准把握“能不诉则不诉”的司法政策,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这类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说明,专业律师的早期介入和全流程精细化辩护,是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的关键保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