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长期被法律界称为“口袋罪”,其“违反国家规定”的入罪前提和“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兜底条款,使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泛化适用的倾向。2026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的深入贯彻,非法经营罪的适用正在经历从“秩序维护”到“个人本位”的实质性限缩。在这一司法变革浪潮中,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凭借其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成品油经营领域成功代理了多起典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某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并销售柴油53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李某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物品,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家属经多方咨询,委托了在非法经营罪辩护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在非法经营罪辩护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深入研究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政策变化,发现了关键的法律变化节点。
第一,入罪前提——“违反国家规定”已不存在。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已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2020年商务部正式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赵飞全律师指出,《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成品油经营许可已被取消,李某的行为不再具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
第二,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 赵飞全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原则,新规对被告人有利的,应当适用新规。李某的行为虽发生在政策过渡期,但依据新规已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行政前置——商务部门出具权威认定。 赵飞全律师收集了商务部门出具的《政策咨询复函》,确认“取消批发仓储审批后,无证经营行为仅需行政处罚,无需刑事追责”。
检察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当庭获释。本案的成功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同类成品油经营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辩护参考。
赵飞全律师强调,非法经营罪不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罪”。辩护律师应当从法益侵害角度入手,对没有实质侵害个人法益的行为,坚决主张不构成犯罪。这一辩护理念体现了2026年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从“秩序本位”向“个人本位”回归的裁判趋势,也正是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的核心专业优势所在。
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当事人而言,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至关重要。赵飞全律师凭借对政策性出罪规则的精准把握,能够在案件早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争取最优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