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食品安全领域的守护者——赵飞全律师为食品加工企业主郝某辩护获酌定不起诉

2026-09-07

犯罪场景:食品加工领域——糕点类食品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然而,并非所有产品不合格都构成刑事犯罪,如何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是辩护的关键所在。

2025年,郝某系某小型食品加工厂负责人,主要生产糕点类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对郝某工厂生产的糕点进行例行抽检,发现部分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经查,郝某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000袋,已销售1800袋,销售金额5.4万元,剩余200袋被依法扣押。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郝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作为北京十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从以下角度展开辩护:

第一,郝某具有自首情节。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郝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第二,郝某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郝某在侦查阶段即表示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第三,郝某积极消除危害后果。案发后,郝某主动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了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对企业生产流程进行了全面整改,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第四,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仅5.4万元,刚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未造成实际的人身伤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

裁判结果:2026年6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郝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案例评析:本案是酌定不起诉的典型范例。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通过系统梳理郝某的各项从宽情节,形成了完整的“从宽情节证据链”,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表明:对于销售金额刚达立案标准、情节轻微的案件,通过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完全有争取酌定不起诉的空间。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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