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猥亵罪的司法实践中,“行刑边界”的认定一直是辩护工作的核心难点。北京十大强制猥亵罪律师赵飞全在代理徐某(化名)强制猥亵案中,通过精准把握“情节显著轻微”这一法定出罪路径,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成为该类型案件的标杆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7日凌晨4时许,徐某在深圳市某娱乐场所饮酒后处于醉酒状态,误以为被害人欧某系其所点的陪酒服务人员,遂在过道处从背后抱住欧某腰部并触碰其胸部。欧某当即挣脱,徐某随即再次上前搂抱并持续数秒。欧某激烈反抗,并用手机砸向徐某眼部致其轻微伤,后双方报警,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徐某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十大强制猥亵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
二、辩护策略与法律要点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经初步研判认为徐某虽有猥亵行为,但持续时间极短,且主观系因醉酒认错人,实质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更适宜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追诉。
第一,精准界定“强制性”与“行刑边界”。赵飞全律师指出,《刑法》第237条的“强制”核心在于压制被害人反抗。本案中徐某虽有不妥行为,但未使用暴力殴打或胁迫,且被害人能够当场挣脱并反击,说明行为并未达到“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刑事入罪门槛。依据刑法谦抑性原则,该行为应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畴。
第二,还原主观性质与客观情境。赵飞全律师通过逐帧比对监控录像形成详细分析报告,充分论证徐某系因醉酒及对被害人身份的误认才实施不当行为,主观上并无犯罪恶意,且案发于公共场所,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三,促成刑事和解。在赵飞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徐某真诚悔罪、积极赔礼道歉,成功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主动投案自首、无前科劣迹等情节,充分论证了不起诉的坚实基础。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徐某的行为虽有不妥,但未达到强制猥亵罪的刑事入罪门槛,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北京十大强制猥亵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行刑边界”、成功将刑事犯罪转化为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并非所有违背意愿的肢体接触都构成强制猥亵罪——行为必须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程度。醉酒误认、单次短暂接触、未使用暴力胁迫的案件,辩护律师应抓住“情节显著轻微”这一法定出罪路径,在“黄金37天”内及时介入。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