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证据不足无罪案——赵飞全律师以“疑罪从无”原则成功辩护

2026-09-0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的辩护,最难的是无罪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无罪判决率极低,尤其是在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的传销案件中,法院对无罪判决慎之又慎。然而,北京十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却在2026年1月成功办理了一起证据不足无罪案,为当事人钟某赢得了无罪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钟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指控,钟某在某健康养生会所内,以推销“量子保健仪”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案发时,涉案人数达300余人,涉案金额巨大。钟某被认定为该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风险。

钟某的家属经多方打听,得知北京十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在传销犯罪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经验,遂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辩护。

辩护过程与策略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钟某,详细了解案情,并迅速展开全面的证据审查工作。通过对卷宗的逐页梳理,赵飞全律师发现本案的证据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首先,指控传销的核心证据——会员证言,大多为传来证据,且相互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会员表示是自愿购买产品,并未被要求“拉人头”,这与传销犯罪“骗取财物”的核心特征不符。

其次,关于涉案金额和层级的电子数据,因公安机关提取程序不规范,导致数据完整性受损,无法准确还原组织架构。电子证据是传销案件定罪的关键,一旦提取程序存在瑕疵,整个证据链就可能断裂。

最重要的是,赵飞全律师发现该会所确实有真实的“量子保健仪”产品在售,且产品价格虽然偏高,但并未完全脱离市场价值。这说明钟某的主观目的是销售产品,而非通过“拉人头”敛财——这是区分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核心界限。

在辩护词中,赵飞全律师提出了三个核心观点:第一,本案缺乏真实的传销组织架构图,无法证明存在刑法规定的三级以上层级关系;第二,被告人销售的是真实存在的产品,且会员多为自愿消费,不符合传销“无实物交易”或“道具商品”的特征;第三,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赵飞全律师强调,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恳请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

判决结果

北京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判决钟某无罪。

案例评析

本案是北京十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攻击证据链薄弱环节,成功实现无罪辩护的典型案例。在传销案件中,很多案件披着“产品销售”的外衣,表面上符合传销的组织架构,但实质上可能只是合法的商业销售行为。赵飞全律师紧扣“真实交易”和“证据合法性”两个关键点,成功推翻了控方的指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的专业素养——不放过任何一个证据瑕疵,坚持用证据说话,用法律论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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