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末端人员涉虚开案——“主体不适格”辩护策略

2026-09-01

在虚开发票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大量涉案人员并非犯罪的核心决策者和组织者,而是受雇于犯罪企业的普通员工,包括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客服人员等。这类末端人员在犯罪链条中处于执行者的从属地位,往往对虚开行为的全貌缺乏认知,主观上不具有骗抵税款的目的。

作为北京十大虚开发票罪律师,赵飞全律师在末端人员涉虚开案件中发展出“主体不适格”辩护策略,通过精准区分“核心操盘手”与“末端执行者”的角色定位,成功为多名末端人员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典型案例: 在一起财税咨询公司末端人员涉虚开案中,当事人系该公司的末端客服人员,仅在上级指示下从事辅助性工作,对虚开犯罪的全貌并不知情。公安机关将当事人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确立了“主体错位+金额压缩+作用边缘”的系统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中指出:第一,当事人不具有虚开犯罪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系执行上级指令的职务行为;第二,当事人在犯罪链条中处于末端执行者的从属地位,作用极其边缘;第三,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虚开发票罪的主体要件。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指出,在虚开发票案件中,末端人员往往处于从犯地位,只要能够准确界定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和参与程度,充分运用从宽情节,完全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有利结果。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主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方向,以扎实的法理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专业刑事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赵飞全律师正是精准把握了这一法律要义,通过精细化的辩护策略,为末端人员争取到了最佳的辩护效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