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问题,历来是司法实践中最具争议的焦点之一。两罪在客观行为上高度重合——均存在伪造购销合同、美化财务流水、虚增营收报表等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然而,两罪在主观要件、法定刑期上差距悬殊: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而骗取贷款罪仅要求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最高刑期为七年。
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骗取贷款罪律师,最擅长的便是通过“拆解资金用途”来实现降维打击,将重罪指控变更为轻罪。
在林某贷款诈骗案中,当事人林某(化名)因企业经营困难,通过提供部分虚假的财务报表从银行获得贷款300万元。后因市场下行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银行报案后,公安机关以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林某面临十年以上量刑风险。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没有否认提供虚假资料的事实,而是将辩护重心转移到了“无法归还的原因”以及“资金的实际用途”上。他通过审计报告和大量的采购合同、员工工资单证明,林某获取的300万元贷款,全部实打实地投入了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生产自救中,并未用于奢侈消费、赌博或转移境外。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金融诈骗罪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将资金用于约定用途或合法经营活动,仅因经营失败导致无法还款,属于金融风险,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赵飞全律师据此提出:林某仅构成骗取贷款罪,而不构成更为严重的贷款诈骗罪。
法院最终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以骗取贷款罪对林某定罪量刑,刑期直接从十年以上的“红线”拉低至三年以下。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骗取贷款罪律师的专业深度——不仅熟稔法律条文,更善于从案件事实中发掘关键辩护要点,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论证,实现罪名定性的根本转变。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