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助郑某获酌定不起诉——司机专项接送涉案精准出罪

2026-08-27

案号:(2025)J检刑不诉Z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月,某市公安局开展涉黄上下游关联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在查处本地多家会所组织卖淫案件的同时,深挖为涉黄场所提供配套服务的上下游辅助人员,重点打击专项接送、人员运送、后勤保障等关联协助行为。本次行动中,长期为多家休闲会所提供夜间专车接送服务的司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续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告人郑某,现年46周岁,系专职网约车司机,无任何刑事、行政前科劣迹。郑某无固定挂靠单位,自主承接城市夜间短途接送订单。2024年3月起,郑某通过接单渠道长期承接涉案多家休闲会所的夜间人员接送订单,主要负责夜间接送会所技师往返住所与工作场地,按单次行程结算车费,收费标准为市场统一客运价格,无任何溢价加价、无专属提成、无长期合作分红。

侦查机关查明,郑某累计承接涉案会所接送订单时长近10个月,长期夜间固定接单,客观上为会所人员通勤提供了交通便利。侦查机关据此认定郑某长期为涉黄会所提供专属接送服务,明知会所存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仍持续提供交通协助,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的辅助行为,遂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

但本案核心关键事实为:郑某仅提供大众化、市场化的客运接送服务,无任何专属绑定、无深度参与、无违法牟利。郑某接送服务面向所有夜间出行人员,并非专门为涉案会所卖淫人员定向专属服务;车费严格按照市场正常载客价格收取,未因服务涉黄场所获取高额溢价;郑某不参与会所经营管理、不掌握涉黄交易规则、不参与客源招揽。

郑某家属深知本案争议极大,普通客运劳务不应被过度刑事追责,遂第一时间委托深耕协助组织卖淫罪、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领域的赵飞全律师介入,全力争取不起诉出罪结果。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研判本案核心争议难点:本案属于典型的“中性帮助行为”刑事化争议案件,单纯市场化客运接送劳务是否应当纳入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规制范畴,是本案辩护核心突破口。律师精准确定辩护策略:紧扣中性劳务行为无刑事违法性、无主观犯罪故意、无专属协助作用、无违法获利四大核心,论证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应当酌定不起诉。

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郑某,详细核实其接单模式、收费标准、服务范围、知情程度、合作模式、日常接单细节,确认郑某仅从事普通载客劳务,无任何违法主观故意。

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检察官: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郑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高级合伙人、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担任郑某的辩护人。经全面阅卷、会见郑某并充分了解案情后,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认为,郑某系普通网约车司机,从事市场化客运接送服务,仅收取正常车费,其行为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恳请贵院依法对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郑某未实施协助组织卖淫的法定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及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客观行为仅限于招募、运送人员、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直接辅助组织卖淫核心活动的行为。郑某从事的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普通客运服务,并非专门为卖淫活动提供专属运送服务,不属于法律明确列举的协助行为。

第二,郑某不具有协助组织卖淫的主观故意。 郑某作为网约车司机,接单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其无法也无义务逐一甄别每位乘客的职业背景和服务目的。在案证据无法证明郑某“明知”所服务对象从事卖淫活动仍故意提供协助。

第三,郑某未获取任何违法利益。 郑某按市场标准收取车费,无溢价、无提成、无分红,其收入与卖淫活动的经营收益无任何关联。

综上,辩护人恳请贵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郑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辩护人:赵飞全

三、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全面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郑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法对郑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郑某于2025年4月被依法释放。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中“中性帮助行为”出罪的典型案例。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了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从“客观行为—主观故意—违法获利”三个维度全面论证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本案表明,单纯从事市场化、大众化劳务服务的人员,即便服务对象涉及涉黄场所,只要不具备主观明知和法定协助行为,依法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这一裁判规则对于大量从事网约车、外卖配送、物流运输等基础服务行业的务工人员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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