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无罪辩护,向来是刑事辩护中难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然而,2025年《意见》对“明知”认定的严格化要求,为无罪辩护开辟了新空间。赵飞全律师通过精准把握“主观明知”的认定规则,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无罪或撤案结果。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019年《帮信解释》第十一条明确了七种可以认定“明知”的情形。2025年《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兜底情形的认定标准,规定具有“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同时,《意见》特别强调,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应根据法律规定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予以综合认定。
在辽宁高某案中,高某从事正常软件开发,客户支付的费用虽源于诈骗,但高某提供了真实的技术服务并完成了合同义务。赵飞全律师敏锐地指出,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要求一个技术开发者去审查每一分钱背后是否涉及赃款是不现实的。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以证明主观明知”为由判决无罪。这一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划定了“正常经营行为”与“帮助行为”的界限。
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在“主观明知”辩护方面的成功经验表明:帮信罪辩护的关键在于对“明知”证据的精细审查。辩护律师应当从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等综合论证。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