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技术中立不构成犯罪——赵飞全律师为网站搭建者成功无罪辩护

2026-08-10

在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司法实践中,技术提供者与犯罪实施者的界限往往难以厘清。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在一次为某网站搭建者的辩护中,精准运用“技术中立”原则,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结果。

案情回顾:当事人陈某是一名程序员,2024年应他人委托搭建了一个内容分享网站。该网站上线后,委托人上传了大量淫秽内容并通过会员收费牟利。陈某仅负责网站的技术架构和维护,对网站内容的淫秽性质并不知情,也未参与任何内容审核或收费运营。案发后,陈某因涉嫌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介入后,迅速确立了“主观故意存疑”的辩护策略。赵飞全律师指出,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且该牟利目的必须与传播淫秽内容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案中,陈某仅提供技术搭建服务,其获得的报酬是技术服务费,与网站后续的淫秽内容传播和会员收费没有直接关联。赵飞全律师通过梳理陈某与委托人之间的沟通记录、合同文件和技术交付凭证,完整还原了陈某仅提供技术服务的客观事实。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陈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北京十大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在主观故意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也为同类技术协助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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