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并于2026年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此次新规系统性整合了涉“两卡”帮信犯罪办案规则,针对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客观归罪”问题作出了重大调整。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第一时间对新规进行深度解读,为当事人指明辩护方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单一量刑幅度,不设加重档,无论情节多严重,主刑上限均为三年。但该罪有两个核心构成要件:一是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二是客观上“情节严重”。新规对这两个要件的认定标准均作出了重要调整。北京十大帮信罪律师赵飞全指出,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要求“防止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一项情形,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切实避免客观归罪”,这对辩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规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明知”兜底情形的认定标准,包括: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等专门用于违法的设备软件;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实施有关行为;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等。同时,新规强调应在全面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是否提供帮助、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构成要件基础上,综合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特别是在涉“两卡”案件中,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在“情节严重”认定方面,新规将原规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明确为出售、出租本人3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将收购、出售、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即认定属于“情节严重”,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
2026年初,赵飞全律师运用新规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当事人张某(化名)因急需装修贷款,在网络上联系到“贷款经理”,被对方以“包装流水”为由骗取银行卡及密码,账户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涉案流水35万元。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帮信罪移送审查起诉。赵飞全律师精准适用新规,指出张某仅出借1张银行卡,未达“3个以上银行账户”的新规标准;张某系为办理贷款而被骗提供银行卡,未获利、无前科,聊天记录清晰显示其缺乏主观明知;涉案诈骗资金不足7万元,未达20万元入罪标准。检察机关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