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轻伤,赵飞全律师成功辩护获缓刑——北京十大故意伤害罪律师实战解析

2026-05-11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认定,历来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热点。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司法机关对防卫情节的认定日趋规范,但实践中仍存在“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在此背景下,赵飞全律师凭借其精湛的法律功底和对防卫制度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涉正当防卫的故意伤害案件,稳居“北京十大故意伤害罪律师”榜单。


一、案情回顾:家门口被挑衅,还手反成“被告人”

2025年深秋的一个夜晚,赵某(化名)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在自家小区门口,赵某遇到了酒后寻衅的被害人。被害人无端辱骂赵某,赵某本想绕道离开,但被害人却不依不饶,先是推搡赵某,继而挥拳击打赵某头部。赵某被迫还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事后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赵某本人也受了轻微伤。


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刑事拘留,赵某家属心急如焚,辗转找到被誉为“北京十大故意伤害罪律师”的赵飞全。


接手此案后,赵飞全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赵某,并调取了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出警记录、双方伤情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监控录像清晰显示:在整个冲突过程中,赵某始终处于被动防御状态,被害人先行动手,赵某后退躲避,但被害人持续追击,赵某才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进行反击。


二、辩护策略:锁定防卫过当,力主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赵飞全律师围绕着“防卫性质”这一核心问题,发表了系统而有力的辩护意见:


第一,赵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意图,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本案中,被害人酒后滋事、先行动手殴打赵某,其行为已经对赵某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现实的、紧迫的不法侵害。赵某还击的目的在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非主动攻击对方。


第二,赵某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赵飞全律师指出,防卫过当的认定不能苛求防卫人。本案中,赵某在退无可退的情况下进行反击,虽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情节,但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人所处的环境等因素,赵某的行为并非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即使认定为防卫过当,也应在量刑时大幅从轻。


第三,赵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多个从宽情节。 案发后,赵飞全律师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赵某家属在律师指导下对被害人进行了合理赔偿,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这些情节叠加,为赵某争取缓刑创造了有利条件。


赵飞全律师在辩护词中引用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因激愤、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三、判决结果: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当事人保住工作与家庭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赵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赵某的认罪态度、赔偿谅解情况以及初犯、偶犯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赵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赵某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激动不已——这意味着他无需入狱服刑,可以继续工作、照顾家庭。他对赵飞全律师的专业付出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案例评析:


赵飞全律师总结道:“防卫过当类故意伤害案件,辩护的核心在于证明对方先行动手、先行挑衅,以及当事人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意图而非互殴故意。”赵飞全提醒广大读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形成时间、监控录像等。这些证据往往是还原事实、锁定防卫情节的关键。


作为北京十大故意伤害罪律师,赵飞全律师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证明: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更能在量刑阶段争取到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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