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北京十大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最新辩护实录:高管虚构业务型

2026-09-25


职务侵占罪是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高发类型。2026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5月1日起施行,明确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标准参照贪污罪执行,数额较大的起点降至3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从100万元骤降至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首次在全国层面统一为300万元。这一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员涉刑风险与律师辩护工作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十大职务侵占罪律师、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飞全律师凭借多年深耕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在多类职务侵占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案件基本情况

吴某系某网络公司副总裁。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吴某伙同公司CEO等人,通过成立空壳公司签订虚假服务合同的方式,套取公司资金700余万元,同时私分公司个税返还款、政府扶持资金600余万元。公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指控吴某涉案金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了吴某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赵律师发现,吴某虽担任副总裁,但其并非犯罪活动的发起者和策划者,主要系按CEO指示执行具体操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此外,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已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吴某当庭认罪认罚,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辩护人恳请法庭关注本案的特殊之处,对吴某予以从轻处罚。其一,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并非犯罪活动的发起者和策划者,犯罪方案由CEO提出并主导,吴某仅按指示执行具体操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其二,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家属已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其三,吴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综上,辩护人认为,对吴某判处低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刑罚,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吴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相较于主犯CEO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上,吴某获得大幅从轻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中,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定位“从犯”这一关键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高管共同职务侵占案件中,主从犯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幅度,也是辩护的核心要点。职务侵占罪的关键不在于“拿了什么”,而在于“凭什么拿”——同样是拿走公司的钱,如果是利用职务便利拿的,就是职务侵占;如果跟职务完全没关系,可能连民事纠纷都算不上。赵飞全律师善于通过解构职务要素、区分主从地位,为当事人争取最优量刑结果。

专业建议

对于涉及高管虚构业务型职务侵占的案件,赵飞全律师建议:第一,在侦查阶段即应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及时梳理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角色;第二,注重固定证明从犯地位的证据,包括指示来源、决策过程、分赃比例等;第三,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单位谅解,为量刑辩护创造有利条件。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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