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司法实践中,诈骗引流类案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这类案件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引流信息,将潜在被害人引导至境外诈骗团伙,由上游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在北京十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中,赵飞全律师在诈骗引流类案件的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作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律师,赵飞全律师凭借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法本意的深刻理解,在这一细分领域形成了系统化的辩护策略。
以一起典型的诈骗引流案件为例。2025年至2026年间,当事人刘某某(化名)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陌生网友,被对方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协助转发推广网络资讯。刘某某在明知对方推广素材包含违规金融资讯、不合规理财宣传内容的前提下,为赚取微薄补贴参与了转发工作。其在全案犯罪链条中仅承担最基础的辅助转发工作,不参与平台运营模式设计、不参与推广话术编辑、不参与客源对接与资金管控,属于典型的次要从犯。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精准研判案件核心问题——当事人罪名成立、事实清晰,但公诉机关存在机械量刑的问题。赵飞全律师确立了“突出从犯地位、弱化主观恶性、强化悔罪情节”的辩护策略,通过全面梳理当事人被动参与的事实、家庭特殊困难等从轻情节,成功促使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了当事人的从犯地位和悔罪表现。
该案充分体现了赵飞全律师在诈骗引流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不否认事实,但通过精细化量刑辩护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北京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律师赵飞全在诈骗引流案件中的辩护实践,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