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单位犯罪转化场景——赵飞全律师将个人犯罪成功转化为单位犯罪,为贾某争取缓刑

2026-08-30

2026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该解释第八条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较大”的起点降至3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降至100万元。

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十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律师赵飞全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在一起涉案890万元的重大行贿案件中,成功将个人犯罪转化为单位犯罪,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2026年,赵飞全律师代理了一起典型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件。当事人贾某系某公司负责人,被指控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向合作方人员行贿890万元。侦查机关以个人犯罪定性移送审查起诉。按照个人犯罪量刑标准,890万元远超个人犯罪“数额巨大”的量刑范畴,贾某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实刑风险,无任何缓刑可能。

在审查起诉阶段,赵飞全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资金流向、业务决策流程及利益归属等关键事实,精准论证案涉行贿行为系单位集体意志支配、所得利益完全归属于涉案单位。赵律师多次与公诉人深入沟通、提交专业书面法律意见、阐述案件定性逻辑,最终成功推动公诉机关将案件定性由个人犯罪变更为单位犯罪。

法院最终依法精准认定行贿金额为890万元,在量刑时充分考量并采纳了赵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对当事人作出大幅度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赵飞全律师总结,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件中单位犯罪辩护应把握以下审查要点:第一,审查行贿决策程序——行贿行为是否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第二,审查利益归属——行贿所得利益是否归单位所有;第三,审查资金来源——行贿款项是否来源于单位账户。

作为北京十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律师,赵飞全律师的专业介入,是争取单位犯罪认定、大幅减轻刑期的有力保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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