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跨境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入罪标准持续精细化、实质化。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裁判指引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严格区分合法事务性辅助服务与非法组织性犯罪行为。在这一司法背景下,北京十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赵飞全,在一起签证代办被控组织偷越案中,以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实现一审无罪判决。
案情回顾: 当事人陈某,女,28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有合法有效的旅游咨询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签证咨询、材料翻译、资料整理、代办递交等常规合法服务。2025年10月,10名外地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联系陈某,委托其代办东南某国旅游签证相关手续。2025年11月,该10名人员持合法旅游签证出境后私自脱离正规出行路线偷越国边境被查获。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介入一审庭审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赵律师指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组织行为仅包含领导、策划、指挥、拉拢、引诱、对接偷渡通道、安排边境接应、组织人员集结等具有主导性、控制性、策划性的核心行为。赵律师从三个层面展开辩护:第一,陈某的行为系合法商事服务,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组织行为”——陈某仅为该批人员提供材料整理、文件翻译、申请表填写、线上递交代办等基础事务性服务,按照市场标准收取每人500元的基础服务费,无高额收费、无差价分成、无非法牟利;第二,陈某主观上不具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故意——陈某全程未询问、未核实、未参与任何出境规划、路线设计、边境对接、非法滞留安排;第三,该批人员虚构旅游出行事由、刻意隐瞒真实违法目的,陈某对此不知情、不应知情。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陈某的行为系合法商事服务,不具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依法宣告陈某无罪。
案例评析: 本案充分印证了北京十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专业辩护的核心价值。此类行为定性争议案件,普通当事人极易被机械司法错误追诉。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通过精准拆解法律要件、区分行为边界、对标权威判例、系统抗辩控方错误定性,实现了彻底无罪翻盘。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