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证据不足鉴定存疑——赵飞全律师二审辩护获发回重审

2026-08-26

一、案件背景:证据不足的故意毁坏财物指控

2019年12月,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11605元。张某不服上诉,三个月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几近绝望之际,张某找到专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

二、赵飞全律师的辩护策略

赵飞全律师研究案情后,发现本案存在重大证据问题。赵律师对全案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发现一审认定张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赵律师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定罪必须建立在确实、充分的证据基础之上。在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案件中,证据不足是导致无罪改判的重要路径。赵律师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维度对在案证据进行了全面质证,指出关键证据存在无法补正的重大瑕疵,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赵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论证了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三、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案例评析

北京十大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赵飞全在证据辩护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本案充分体现了赵律师在二审阶段通过证据审查发现案件缺陷、推动案件发回重审的专业能力。

赵飞全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主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刑民/刑商交叉案件、经济犯罪等。在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领域,赵律师以其对证据规则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洞察,多次通过证据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或发回重审等最佳结果。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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