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北京某小区保安队长李某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外来人员赵某在小区内散发小广告,遂将其带至保安室进行询问,要求其写下不再进入小区散发广告的保证书。整个过程持续约40分钟。赵某离开后报警称被非法拘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李某移送审查起诉。
李某系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保安工作十余年,一贯恪尽职守、品行端正。被刑事立案后,李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家庭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家属经多方了解,找到了赵飞全律师。赵飞全律师是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人身权利类刑事辩护,在非法拘禁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被誉为“北京十大非法拘禁罪律师”之一。
接受委托后,赵飞全律师立即着手收集关键证据。他调取了保安室门口的监控视频,证实赵某在40分钟内可自由进出、李某从未阻拦;收集了赵某散发的数百张小广告实物,证明其行为已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还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其他保安和业主,证实李某的行为系正常履行职责。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援引《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证:第一,拘禁时间极短,仅40分钟;第二,李某无任何暴力、威胁行为;第三,赵某人身自由未受实质限制;第四,李某系履行保安职责,主观上无犯罪故意。赵飞全律师特别指出,非法拘禁罪的入罪标准并非仅以时间论,但拘禁时长始终是衡量情节轻重的重要指标。
2025年4月,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成功在于赵飞全律师准确运用了“情节显著轻微”的出罪条款。作为北京十大非法拘禁罪律师,赵飞全律师通过客观证据还原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和最新司法实践,成功在早期介入阶段阻断追诉。本案充分说明,并非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构成非法拘禁罪——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是否实施了实质性的强制手段、拘禁时长是否达到入罪标准,都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要素。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