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搭建四大维度量化论证体系,每一项均配套可量化客观证据,形成书面从犯法律意见:
第一,犯意发起量化论证:提交完整入职聊天、工作沟通记录,证实虚假贷款方案、伪造担保材料均由管理层制定,当事人入职后方知晓,无参与前期策划、虚构产权行为。
第二,资金权限量化论证:调取企业对公贷款回款流水、信贷审批台账,证实当事人无贷款发放、资金划转审批权限,全部贷款资金由实控人统一掌控。
第三,业务参与量化论证:梳理客户签约台账、在职周期,区分当事人对接客户数量、涉案金额占全案总额比例,证实仅少量参与,未主导信贷推广、包装材料业务。
第四,获利分成量化论证:调取全年薪资银行流水,证实薪资仅固定底薪,无高额业绩提成、贷款分赃,未从骗贷行为中获取大额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