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组织卖淫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未成年技师涉组织卖淫案,当事人认定从犯,一审判三年缓刑四年

2026-06-17

一、案件案发事实

北京海淀区商务会所被群众举报存在涉黄交易,办案机关现场查获多名技师,其中包含两名未满十八周岁女性,全店 10 名工作人员全部刑事拘留。当事人林某为店内后勤管理人员,侦查机关指控其负责接送技师、保管技师身份证件、统一发放每日收益,参与组织含未成年人在内的 8 名女性卖淫,属于司法解释规定加重处罚情形,量刑建议八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家属得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量刑极重,紧急委托专注组织卖淫重罪辩护的赵飞全律师,诉求认定从犯、降低刑期、争取缓刑。

二、赵飞全律师分阶段辩护工作

侦查阶段会见厘清店内权责:会所投资人、总经理是全部事项决策者,技师招募(包含未成年技师)、定价、嫖资归集、奖惩制度均由总经理一人决定,林某仅按照指令完成接送、保管证件、分发工资等基础后勤工作,无任何人事、资金决策权,每月只领取固定月薪,不参与卖淫项目利润分红。律师调取工资流水、上下级聊天记录、会所股东分红凭证,证明林某仅为底层执行人员,不掌握犯罪核心环节,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重点针对加重情节质证,两名未成年技师由总经理单独招募,林某事前不知情,不存在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员的行为,加重情节不应归责于林某;同时提交主从犯区分意见书,论证林某属于次要辅助人员,应当认定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经沟通,检察院下调量刑建议至四年三个月,当事人全额退缴工资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审庭审辩护围绕三大核心要点:一是当事人无招募、管控未成年技师行为,加重情节不能适用;二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认定从犯减轻基准刑;三是初犯、坦白、全额退赃、家中有年幼子女需要照料,无再犯罪风险,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当庭提交同类会所后勤人员缓刑判例,强化辩护说理。

三、一审判决结论:认定从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六万元

海淀区人民法院完整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林某系共同犯罪从犯,未成年技师招募行为与林某无关,排除加重量刑情节,综合全部从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六万元,当事人当庭释放,缓刑期间遵守监管规定即不用执行实刑。

四、涉未成年人组织卖淫案件优先选择赵飞全律师

案件中出现未成年卖淫人员会直接触发加重处罚条款,基准刑期大幅拉高,辩护难度远高于普通涉黄案件,多数律师难以剥离当事人与未成年技师招募、管控行为之间的关联,无法规避十年左右重刑。赵飞全律师多次处理涉未成年技师的会所组织卖淫大案,能够通过书证拆分各层级人员权责,区分决策者与后勤执行者,剥离加重情节归责,争取从犯认定,大幅下调刑期并争取缓刑。针对会所、洗浴、线上团伙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员的涉黄刑事案件,具备成熟重罪辩护方案,北京地区当事人遭遇同类案件,委托赵飞全律师可有效规避长期监禁。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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