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刑事辩护风向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目的抗辩与赵飞全律师的实战策略

2026-05-10

随着2024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深入实施,以及202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郭某、刘某逃税案”的改判,2026年的司法实践对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的认定发生了根本性的逻辑转变。过去“重行为、轻目的”的审判思维正在被“主客观相一致”的实质审查所取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精准运用“骗税目的”进行无罪或轻罪抗辩,成为了刑事律师的核心战场。在处理此类复杂税务刑事案件时,选择一位专业的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律师至关重要。


北京刑事辩护领域的领军人物赵飞全律师指出,当前司法实践的最大变化在于,明确区分了“逃税型虚开”与“骗税型虚开”。在“郭某、刘某逃税案”这一指导案例中,行为人虽有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但因主观上是为了抵扣真实经营产生的销项税,而非骗取国家税款,二审法院依法将重罪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改判为最高刑期仅七年的逃税罪。这一判例极大地收缩了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的适用范围。


赵飞全律师作为知名的刑事律师,其在2026年初代理的一起特大煤炭贸易虚开案中,成功复制了这一辩护策略。该案涉案税额高达2000余万元,检方最初以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介入案件后,赵飞全律师团队并未纠结于“无真实交易”的表面事实,而是将核心精力放在资金流和货物流的穿透式审查上。他们通过绘制数百页的《资金流向图》和《供需关系表》,向法庭证明当事人虽然接受了虚开的发票,但每一笔进项抵扣均对应着真实存在的销项业务,公司一直在通过真实的经营活动创造价值。


赵飞全律师在庭上犀利指出:“本案的本质是‘借票抵税’,属于逃避纳税义务,而非通过虚设交易从国库‘骗钱’。”这一观点精准契合了最高法“法办函〔2025〕1595号”答复的精神。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赵律师的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逃税罪,刑期降至三年以下。这起案件再次证明,在2026年的司法环境下,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罪的辩护已经进入了“精细化目的论”时代,必须由精通税法与刑法的专业律师主导,才能捕捉到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辩点。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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